在職貧窮

據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現時的失業率為3.4%。大部分香港人有工作,但不是大部分香港人都有一份足以維持基本生活的職業。據統計處資料顯示,2010年上半年度香港共有47.0萬貧窮住戶,當中10.6萬戶為無人就業的獨居長者及二老住戶,在餘下的36.5萬戶貧窮住戶中,有近六成(57.8%),即21.1萬戶為最少有一位住戶成員就業的住戶。可見於現時就職貧窮(或稱為在職貧窮)的嚴重情況下,單靠就業並不能確保家庭脫貧。

社聯為加深了解這些勞工,透過香港政府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 (1998 – 2007 年) 的資料,分析了這些基層勞工的狀況,以下是有關資料的撮要。

  1. 何謂「就貧窮」?
    社聯對「就職貧窮住戶」的定義為有一位或以上住戶成員就業的低收入住戶。而低收入住戶則指,按住戶人數劃分每月收入少於或等於全港相同人數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的住戶。

    現時一人家庭的貧窮線為 $3,275;二人家庭的貧窮線為$7,100;三人家庭 $10,000;四人或以上家庭 $12,000。根據統計處的數據,本港2007年有約44萬戶低收入住戶,當中接近五成 (46.0%),即約20萬戶,有一位或以上住戶成員就業。此20萬住戶即為本研究所分析的對象 ― 就業貧窮住戶。
     

  2. 研究結果
    就業貧窮住戶數據
    近年就業貧窮住戶數目有不斷上升的趨勢,07年的就業貧窮住戶上升至超過20萬戶,為十年來最高,與05年只有不足18萬就業貧窮住戶比較 (近十年最低點),上升近一成半 (14.4%)。於20萬戶就業貧窮住戶當中,近七成 (69.7 %) 就業貧窮住戶,即超過14萬戶,家中最少有一名兒童(15歲以下人士)或長者(6 5歲或以上人士)。這顯示大部份就業貧窮住戶,都有供養年幼子女或年老父母的責任。

    在全港人口中,每一千名 15至64歲的人口,便有340名屬於15歲以下或65歲及以上年齡組別的人口,總撫養率(總撫養比率的定義為:15歲以下和65歲或以上人口總數與每千名15-64歲人口的比率)約等於3比1;而就業貧窮住戶中,有關比率為447,接近2比1,可見就業貧窮住戶往往有較大的供養及照顧長幼的責任

    在2007年就業貧窮住戶的成年人口(15-64歲)中,屬於就業人口的比率只有47.2%,較全港成年人口的58.0%低,相信部份原因是由於就業貧窮家庭有較多兒童及長者,家庭中部份成人須照顧這些成員,因而未能釋放勞動力。而由於就業貧窮住戶的總撫養比率較高,而成年人口的就業比率亦較低,所以20萬就業貧窮住戶平均每戶只有1.2個就業人口,而在全港住戶中,平均每戶有1.6個就業人口。

    生活於就業貧窮住戶的就業人士境況
    現時全港有24萬就業人士生活於就業貧窮住戶,他們佔香港現時整體就業人口的6.8%,比率與02年相約。這批生活於就業貧窮住戶的勞工中,超過七成半(75.5%)每周工作35小時或以上,顯示他們大部份並非就業不足,亦即表示他們即使全職工作,仍未能使其家庭脫貧

    就業貧窮住戶中,超過三成 (31.7%)全職就業人口的月薪少於6000元,當中更有近一成 (9.8%) 月薪少於4000元;另外亦有近四成 (38.8%.)月薪超過8000元,這批勞工的家庭仍然屬於低收入住戶,主要是因為這些家庭有較多非就業人口 (如長者或兒童)。

    在職業方面,就業貧窮住戶的就業人口中,近三成半 (34. 5%) 為非技術工人,遠較全港就業人口中非技術工人的比率高 (18. 9%)。此外,雖然經理或行政人員或專業人員佔全港就業人口的16 .7 %,但在就業貧窮住戶的就業人口中有關比例卻只有1.0%,而他們為輔助專業人員的亦只有6.5%,遠較全港就業人口的19.1%為低。

    在行業方面,就業貧窮住戶的就業人口與全港就業人口的分布比較接近,最多人從事的是批發、零售、進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33.5%)。有較大差別的則在建造業和金融、保險、地產及商用服務等(就業貧窮住戶的就業人口:9.5%;全港的就業人口:15.6%)。

    就業貧窮住戶的就業人口學歷偏低,近三成 (29.7 % )只有小學或以下教育程度,而香港整體就業人口小學或以下教育程度的則只有12.8 %。此外,只有7.1%的就業貧窮住戶就業人口達專上教育程度,遠低於全港就業人口的30.7%。
     

  3. 研究建議
    協助低收入勞工
    政府應加快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確保基層勞工的工資足以養活家庭。此外,政府亦應以其他措施減輕低收入勞工的負擔,如考慮在食物援助計劃中,加入外出用膳的食物券,讓低收入勞工上班時亦可享用較便宜的膳食。社聯亦建議政府研究為公屋輪候冊的住戶,提供租金津貼。

    強化長者經濟保障
    如前所述,部份就業人士因要供養家中長者,即使全職工作仍未能使其家庭脫貧。要解決這些家庭的貧窮問題,必先確保這些家庭中的長者能得到基本的入息保障,因此建議政府須檢討綜援制度,容許與子女同住的長者可獨立申請綜援,並應盡快研究在港推行全民性的退休保障制度。

    研究家庭照顧者津貼
    就業貧窮家庭的成年人口的就業比率較低,可能與他們需照顧家庭其他成員有關。照顧家庭兒童及長者成員,乃是履行培育下一代及扶養老人的重要責任,同時減少社會的負擔,理應受到專重及鼓勵。社聯建議政府研究設立家庭照顧津貼制度,使因照顧家庭而未能投入勞動市場的成員,可以得到合理的收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