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倡議

就業

香港的社會保障政策主張就業乃基本的公民責任,並視獲得工作為自力更生、脫離社會保障的最佳方法。 因此,政策把重點放於協助貧窮人士盡快進入就業市場、接受市場上提供的職位空缺,往往忽略了工作的質素和待遇,亦未有考慮人力資源有否錯配,以至勞資關係整體的不對等。社會保障政策對就業的定義也較為狹窄,只承認單一化的有償工作及收入,照顧、義務工作及社區經濟等多元的勞動及經濟參與形式,仍然有待被納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