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
現時不少不論發展中及已發展國家(包括印度、巴西、加拿大、荷蘭、德國等),都開始或已試行「全民基本收入」制度,社會對此的討論亦漸多。數月前,我們曾邀得全民基本收入全球網絡名譽聯合主席蓋史丹丁教授(Prof. Guy Standing)到港進行分享。究竟為甚麼要推動「全民基本收入」?「全民基本收入」可以如何保障所有公民的生活?
以下簡介蓋史丹丁教授的見解:
甚麼是「全民基本收入」?設立全民基本收入的理據:1.填補現時福利制度的缺憾;2.解決科技性失業問題;3.增加基層市民的生活自主
UBI你問Standing答:「基本收入」會否降低工作意願,造成「養懶人」的後果?現時已有一些國家及地區開始試行「基本收入」。一般來說,「基本收入」會與工資的數額有一定差距,因此並不會使人失去工作意欲。
高收入人士都可獲得「全民基本收入」是否公平?推行「全民基本收入」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促進「平等」,在所有人都能領取基本收入的情況下,並沒有讓任何一個群組特別受惠。如「全民基本收入」由稅收支付,在累進稅制度下,較高收入的人士需要支付較多稅項而只取得同等的基本收入,所以「全民基本收入」仍能達至財富再分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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